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陕西省律师协会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4-11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陕西省律师协会党委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行业

 

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党委(党总支)、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9日

   

 

 陕西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行业

 

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促进律师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对于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认识提升到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保证,是律师完成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律师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一高度。律师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省律师党员的思想,讲党性、勇担当、促发展,全面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 加强党委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省律协党委负责全省律师党建工作,要在省司法厅党组领导下,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律师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1、加强思想政治领导。思想政治领导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律协党委要积极引领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律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律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省及司法厅党组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和业务建设的决定、指示,努力把党的政策和党组织的决策、意图体现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全过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把握行业发展方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陕办发〔2011〕13号文件精神,始终抓住关系全省律师行业发展全局的大事,谋划好律师行业的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向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不断向公司化、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着力协调解决制约律师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大对律师事业的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广大律师施展才能、创新创业,创造更广阔的平台。

  3、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按照 “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切实抓好党委班子的思想、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委议事规则,不断探索律师行业中党的组织和党员发挥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要不断研究特点规律,着力提高律师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我省律师事业创新发展,推动律师行业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是律师行业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党对律师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单位,是党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团结和带领广大律师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斗堡垒。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是开展律师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

  1、明确党建管理属性。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执业活动中占据政治核心作用,这是由我国律师制度和律师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要按照这一定位,发挥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将加强党建与加强律师行业的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抓党建,帮助、引导、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要将律师党建工作作为律师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在评优表彰中实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

  2、扩大党组织覆盖面。要及时进行基层党组织的调整和组建,切实做到律师事务所设立到哪里,基层组织建设就推进到哪里。坚持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凡是拥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单独建立党支部;对于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分布情况,以便于开展活动为原则,将分散的律师党员纳入联合党支部;未建立联合支部的,可将无支部党员编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的党组织,使每个党员都有支部管理,都能参加组织生活;对于目前尚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从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律师事务所发展党员,待条件具备后建立党支部。

  3、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一是奠定党支部的地位。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是党在律师事务所的战斗堡垒,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党支部工作要有地位、活动要有阵地、组织要有影响。党支部要参与律师事务所重大问题决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审核律师事务所有关材料,如律师年检、职称评定时均要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经费保障等规章制度,确保组织生活顺利进行。三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改革发展加强支部建设,深入开展争创律师行业“五好党支部”(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挥作用好、社会反映好)活动,把接受群众评议作为检验支部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努力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对律师党员的规范管理。

  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的特殊性,决定了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必须与律师行业的特性有机融合,以党建工作促进提高律师队伍的素质,以律师队伍的特性推动党建工作的创新。

  1、加强党员组织关系归口管理。充分利用律师管理信息平台,对律师党员的组织管理与律师的执业管理紧密结合,在全面摸清律师党员数量的基础上,建立党员基本情况信息库,集中管理律师党组织关系。实行律师进所组织关系随行,及时落实归口管理。逐步实行“三个同步”:即在律师事务所成立时,党组织建设同步跟进,符合条件的及时成立党组织,做到事务所申请设立与党支部成立“同步”;在律师申请执业的第一时间,将律师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做到律师申请执业与接转组织关系“同步”;在办理律师转所执业手续时,同时看是否是律师党员,做到办转所手续与转组织关系“同步”。有效解决律师行业存在的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问题,保证律师党员在频繁转所时做到“流动不流失”,保证进入律师行业的所有党员都能找到自己的组织。

  2、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要把律师事务所管理层中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律师党员推选到支部书记岗位上来,实行党务所务“一岗双责”,从制度上保证党组织的意志在律师事务所的贯彻落实,以确保党组织有条件、有机会、有能力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掌舵导航。同时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组织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党务能力,使其成为律师党务工作的中坚力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贯彻执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模范。

  3、注重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针对目前律师党员的比例偏低,与律师队伍党的建设要求极不相称的现状,要按照“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鼓励中青年律师申请入党,注重从年轻律师和业务骨干中“选苗子”,通过跟踪考察、结对帮带、定期培训等方式“育苗子”, 有计划地把律师队 伍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按照中央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求,灵活把握培训、考察、政审、转正等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成熟一名发展一名,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吸收一大批律师业务骨干进入党的队伍,为律师党员队伍注入优质新鲜血液。

  五、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对律师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针对律师队伍民主意识较强,思想较为活跃,善于表达主张的实际情况,律师党建工作必须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实抓好。教育引导律师党员队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发展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合格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1、创新党员教育方式。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开展主题鲜明的思想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律师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开展党性教育,增强党员意识。通过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教育,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使每一位律师党员能够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成为服务、感召、凝聚群众的模范。开展依法执业教育,教育律师党员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抵制西方法律思想的蛊惑和渗透,不参与重大、敏感案件等热点问题的舆论炒作,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教育律师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业思想,做到严格依法执业,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捍卫法制作为执业的崇高信念和天职;做到诚信执业,不断树立和提高律师执业活动的公信力,努力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倡导者、示范者;做到尽责执业,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正确实施负责,对社会公平正义负责。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律师队伍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引导律师党员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杜绝在律师党员中出现与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不和谐、不协调的问题。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及时向党员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议,交流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尊重律师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律师党员平等参与、共同管理党内事务的各项权利。加强民主评议工作力度,通过对律师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律师党员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评价,激励律师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通过结对帮扶等措施,拓宽律师党员联系群众的渠道,构建律师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增强服务的实际效果。

  3、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创新律师党员组织生活方式,努力把党员教育融入律师执业活动的全过程,融入到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到律师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一是灵活安排活动方式。积极探索符合律师行业特色的组织活动方式,按照务实原则,灵活多样地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平台组织上党课,网上发布学习资料,或通过网络论坛、QQ群等相互交流学习心得,畅通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联系交流渠道。二是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在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思想汇报的基础上,把组织生活制度与律师行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丰富律师党员组织生活内容。积极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组建普法宣传队伍,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组织到社会上宣讲法制课;建立律师事务所与乡镇、社区结对制度,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律师党员示范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强律师党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三是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在党员律师中首倡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律师党员诚信誓约,采取律师党员承诺践诺等形式,使律师党员在围绕司法厅党组提出的“六大行动”开展法律服务中充分发挥模范作用。通过评选党建工作模范所、模范律师党员等载体,对服务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突出贡献的律所党组织、律师党员进行大力表彰和宣传,提升律师党员的知名度。

  六、拓宽服务领域,激励律师党员发挥积极作用。

  积极深化和拓宽服务渠道,自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开展活动,为律师党员施展才华提供更高的平台、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机会,充分发挥律师党员在服务经济建设、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群众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彰显实力。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辟律师党员参与地方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渠道。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党员组建法律顾问团,为政府依法行政、社会治理、城乡建设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证。同时,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协调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在农村土地流转、房屋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上,在处理重大群体性、敏感性、涉法上访案件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平息矛盾纠纷,从而扩大和提高律师党员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是在参政议政活动中扩大影响。坚持政治生活上关心党员律师的进步,注重发挥律师党员政治坚定、法律知识丰富、与社会接触广泛、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特点,为律师党员走上政治舞台创造条件,组织律师党员积极参政议政,通过推荐、选举等程序,安排更多的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到政法机关、政府部门挂职锻炼,拓宽律师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渠道,积极为民生建言、为法治献策,充分发挥律师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作用。

  三是在服务社会公益事业中树立形象。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社会公益活动,拓展律师党员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进企业、律师进社区、律师进乡镇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体现价值,树立律师党员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打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