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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24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会员部)

关于分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通知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今年下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应接收272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截止目前,仅完成58名计划,差距甚远。为了全面完成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从920开始,除省直各律师事务所继续自行招收毕业生就业见习外,省律师协会将直接招收高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到律师事务所就业见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律师协会统一招收的高校毕业生,将根据招收毕业生的人数,按照《2010年省直各律师事务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进展情况表》中所列的顺序和计划,依次统一分配到各律师事务所。

二、高校毕业生报到时持省律师协会开具的介绍信。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相关要求,与高校毕业生签订3-6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议,并及时到省律师协会会员部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手续,同时,省律师协会会员部将不定期对见习毕业生的见习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三、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这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挖掘就业见习岗位,自行主动按照计划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安排好、管理好、培养好见习学生,不得无故拒绝接收省律师协会统一分配的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

四、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要从生活上关心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律师事务所应先行垫付省财政支付的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贴,同时,另行支付见习高校毕业生100-200元生活补助,解决生活后顾之忧,使高校毕业生安心见习。见习期满,律师事务所先行垫付的生活补贴,经审核后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拨付。

五、省律师协会将组织专人对各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完成计划、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并对不能完成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较差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杨 博   87441270    87426006(传真)                                        

  箱:slxhyb@126.com

附件:2010年省直各律师事务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进展情况表》

 

 

 

 

                                                  二00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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