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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在榆隆重召开
发布日期: 2011-7-18    作者:     来源: 榆林市律师协会

                 榆林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在榆隆重召开

 

78,榆林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宝龙饭店隆重召开。来自全市51名律师代表出席了会议,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志成代表省律协向大会致辞。

此次大会,回顾总结了榆林市律师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以来我市律师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审议通过了榆林市律协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市律协第三届理事会理事35名、常务理事23名,表决并通过了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人选,聘请了秘书长。

在大会闭幕式上,新当选的第三届榆林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孙有强就下一步我市律师协会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广大律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全力以赴为律师参与民主法治建设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二是积极引导律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努力探索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维护群众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律师事业科学化发展。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组织对律师行业全覆盖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律师各类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素质。不断完善律师行业管理体制和律师执业奖惩机制,加大行业监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督机制,增强行业自律管理能力。加强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建设先进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文化,充分发挥文化引导律师事业、教育律师队伍、推动律师事业发展的功能,进一步促进我市律师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是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在律协组织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对律师制度、律师工作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律师工作规律和发展趋势,熟悉掌握律师管理法律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努力解决律师关心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创造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我市广大律师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为不断提升律师地位创造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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