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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三秦十佳律师”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1-1-27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司法厅

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三秦十佳律师”的决定

 

为了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我省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司法厅于20109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092010年度“三秦十佳律师”评选活动。经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推荐初选,省司法厅评审委员会评审,厅党组研究决定,授予韩永安等10名律师“三秦十佳律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

省厅号召全省广大律师向获得荣誉称号的“三秦十佳律师”学习学习他们信念坚定、爱岗敬业、乐于服务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精湛的业务技能和依法诚信执业的优良品质。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涌现出更多的优秀律师和品牌律师。

省厅希望,受表彰的律师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自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92010年度“三秦十佳律师”名单

              

 

 

0一一年一月十

 

 

 

 

 

 

 

 

 

 

 

附:

 

20092010年度三秦十佳律师名单

 

    韩永安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省直)

    王浩公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省直)

        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省直)

    毛璟文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省直)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西安)

    刘泽民  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宝鸡)

        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渭南)

    姚保全  陕西索平律师事务所(汉中)

    彭泽国  陕西振康律师事务所(安康)

    王卫东  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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