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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 2014-11-10    作者:     来源: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1月5日,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会议,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支部书记、主任韩永安律师主持,全所党员和律师参加会议。

  

    党支部书记、主任韩永安律师首先就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动员。他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开放的决定,解决的是经济发展问题,是人民群众吃饱饭的问题,倡导的是效率优先,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解决的是社会公平问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问题,倡导的是公平优先,从这个意义上看,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国家社会发展的促进与十一届三中全会具有同样重大的影响。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可能会影响中国未来50年甚至100年的法治进程和社会发展。四中全会为律师个人发展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对律师服务能力水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决定》提出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社会律师更加合理的队伍结构。我们作为社会律师,要更多的依照市场规则从事法律服务。全体律师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要采取自学、召开座谈会、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学习,原原本本地学,扎扎实实地学,真正领会全会精神,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韩永安主任还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结合律师执业实践进行解读。他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不同于西方的“宪政”,《决定》提出的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也不同于西方的“司法独立”。《决定》起草过程中,我省赵正永书记作为仅有的两位地方领导之一参与了起草小组工作。全会召开之际,省委组织两个调研组到各市专门调研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参加其中一个调研组到省内4个市进行调研,感受到各地各部门对学习领会贯彻四中全会精神都特别重视。他指出我们党员律师要发挥政治模范作用,要带头践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表现出党员律师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在业务活动上的专业性,在具体行动上的模范性。

 

    在如何结合律师行业以及本所实际情况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问题,韩主任进一步提出,我们要抓住发展机遇,解放思想,充分利用本次购买改善新办公场所的机会,扩大合伙人范围,强化合伙人的责权利,改变管理模式,释放和发挥青年骨干律师的作用,通过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公共管理服务,加速律所发展。老的合伙人要有奉献精神,提携年轻人,我带头以身作则;青年律师要有责任心、紧迫感,各方互动形成合力,推动律所持续快速发展。

 

    会上,永嘉信所副主任陈全、党支部副书记高漫等多位律师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大家认为,要努力做到学习自觉、认识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做到思想坚定、立场坚定、行动坚定。根据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制定律师工作新的发展战略和工作目标,更新思想观念,坚定工作信心,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实现“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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