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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律师纪律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
发布日期: 2015-2-3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严格执业纪律   弘扬正气形象

 

——省律协律师纪律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律师队伍惩戒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惩戒教育机构,2015年1月30日上午,省律协律师纪律委员会在西安召开了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工作情况,研究讨论了有关投诉案件的处理意见,确定了纪律委员会委员候补人选,增强了大家整肃行业作风的信心。会议由律师纪律委员会主任郭坚主持,19名委员参加。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副会长田亚强,秘书长种贵兴出席了会议。

 

   

    会议伊始,纪律委员会主任郭坚做了《2014年度律师纪律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新一届律师纪律委员会自2013年11月成立以来,在省律协的坚强领导和律协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全体委员积极履职,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省律协交办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2014年,纪律委员会共受理投诉案件20起,本着严肃认真、注重证据、依法办案、公正处理的原则,在充分调查和听证后,对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做出了相关行业处分决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未发现违规违纪的投诉案件及时答复了投诉人,此外,纪律委员会还圆满完成了省律协交办的其他工作。报告指出,纪律委员会当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办案力量不足、个别案件办理期限较长、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查处投诉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随后,省律协副会长田亚强代表省律协向委员们颁发了律师纪律委员会工作证,方便委员们开展工作。接着,会议对己调查结束的6起投诉案件进行了讨论。委员们以严谨的态度认真询问了解案情,积极发言,核对材料,对其中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的4起投诉案件做出了处理决定,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两起案件要求调查组继续调查,补充证据。

 

    最后,省律协会长赵黎明作了重要讲话,对纪律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讲到,律师纪律委员会可以用“强、责、力” 三个字进行概括。“强”即委员会郭主任德高望重,为人正直,公信力强。调查组、听证组负责人,领导能力强。委员们办案能力强;“责”即委员会从主任到委员都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都能认真负责的开展工作,2014年处理的投诉案件较多,是历届纪律委员会一年内处理案件最多的一年;“力”即工作有力度,调查有力度,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有力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让社会各界认识到律师惩戒工作的严肃性,取得了良好效果,成效明显。

 

    为了鼓励和支持纪律委员会更好的开展工作,赵黎明会长提出三点建议,他指出,一是工作要有“高度”。纪律委员会是省律协最重要的工作机构之一,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律师协会的法定职责,是维护法治,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要把此项工作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提高政治觉悟;二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导致社会公众对律师队伍不信任的重要因素,严重危害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认真、严肃的查处每一起违规违纪案件,不仅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是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三是要抓好“广度”。加强对违法违纪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是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省律协要充分利用网络及各种会议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广度通报,公布典型案例,树立行业权威,对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促进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参会委员对律师纪律委员会2015年的工作计划及增加委员人数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深感责任重大,一致表示有信心、有决心在省律协的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把本届纪律委员会的工作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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