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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总结表彰暨派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发布日期: 2015-7-13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献身法律援助   服务法治大局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总结表彰暨派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我省2014年度6名志愿律师全部获得“‘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荣誉称号

 

 

    2015年7月9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总结表彰暨2015年派遣培训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张秀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等领导同志莅临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度“1+1”行动工作情况,部署了2015年度“1+1”行动工作任务,表彰了“1+1”行动优秀志愿者和先进单位。顾秀莲、赵大程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主持。

 

   

    顾秀莲原副委员长充分肯定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取得的成绩。她指出,“1+1”行动经过六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已经成为著名的公益品牌。“1+1”行动急民众所急,传递政府温暖,是民心工程;扎根祖国边疆,服务困难群体,是接地气工程;探索法律服务新形式,促进法治中国建设,是追梦工程;弘扬人间大爱,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天使工程。她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围绕服务“四个全面”,深入实施“1+1”行动,切实解决西部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难题,解决当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她鼓励志愿律师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把“1+1”行动推向深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赵大程副部长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1+1”行动的使命感责任感。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在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的广泛覆盖,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坚持讲质量、讲品质、讲规范、讲标准,创新方法,细化标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大力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工作制度化、办理案件标准化的“三化”建设,努力把法律援助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抓住推动“1+1”行动深入开展的关键环节,开拓进取,务实创新,进一步发挥优势,弥补不足,推动“1+1”行动再上新水平,再创新业绩。

 


   

    会上举行了隆重的表彰仪式,122名同志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70家单位喜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先进单位”称号。我省参加2014年志愿行动的黄华平、王建茹、赵国强、赵新平、王新明、陈靖6名律师全部受到表彰,王建茹律师更是作为优秀律师代表,上台接受出席领导亲自为他颁发的优秀志愿律师证书。

 

    据统计,今年将有110名律师和64名大学生志愿者分赴内蒙古、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的110个县、区,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工作。我省黄华平、吴芳芳、赵国强、赵新平、王新明、陈靖6名律师将奔赴新疆、四川等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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