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榆林市6家律师事务所7名律师聘任市公安局首届法律顾问
发布日期: 2016-6-27    作者:     来源: 榆林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公安建设,6月21日下午,榆林市公安局举行首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请来自榆林市6家律师事务所的7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他们是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武广韬,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王卫东,陕西王东律师事务所王东,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张延平,陕西正北律师事务所高应林,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王杰,榆林学院法学副教授、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司雪侠。此举标志着榆林市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从左往右依次为:高应林、王杰、王卫东、武广韬、王东、张延平、司雪侠)

 

    榆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明向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并发表讲话。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吉斌,市局刑事警察支队政委赵国碧,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卫东,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世津,刑警支队长马瑞以及各警务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受聘法律顾问、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协会长、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主任武广韬代表受聘律师表态发言并代表市律协赠送了编印的《榆林律师文汇》。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明讲话)

 

    张明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市局聘请法律顾问,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提高公安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权利运行机制,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法律顾问一是要促进执法规范,充分发挥“助推器”作用。要在市局重大法律事项决策、公安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二是要促进矛盾化解,充分发挥“稳定剂”作用;三是要促进依法管理,充分发挥“后援团”作用。同时,他还要求市局党委和各警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要搭建平台,为法律顾问履职做好各项保障;要主动作为,与法律顾问形成优势互补。特邀法律顾问将参与市局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并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解决执法难题提供法律帮助。

 

    武广韬律师表示,法律顾问要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及时、尽责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法律事务,当好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参谋和助手,更要在依法维护公安机关权威、维护公安干警合法权益上发挥出独特的服务功能和应有的社会作用。

 

 

(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协会长、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主任武广韬讲话)

 

    聘请仪式后,法律顾问对服务工作的内容、方式等与市局举行座谈和安排,确定围绕市局重大决策,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证各项决策依法实行;要积极参与全市系统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审查把关;要围绕推进改革发展,提意见、想对策,帮助市局运用法律手段破解难题;要代理市局参加大信访案件调处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参加诉讼活动,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决策,为公安执法规范化提升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支撑。

 

(榆林市律师协会  朱婷婷  供稿)

】【打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