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9-6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杨凌示范区联络组、韩城市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我省律师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司法厅通知要求,我省律师行业要积极参加全国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是“生态文明 节能先行”。参选作品要紧扣主题,以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传播低碳环保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勤俭节约和绿色消费行为,培养绿色工作和生活方式,树立生态文明道德新标杆,并着重宣传展示我省律师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营造律师行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作品类别和要求
 
    (一)文学作品
 
    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启发性,能引导加强社会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体裁形式可以为诗歌、散文、小说、随笔、杂文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二)新闻作品
 
    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感染力,能引导增强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务必保持真实性,体裁形式包括消息、通讯、报告文学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三)书画摄影作品
 
    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对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起到促进作用,形式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书法绘画作品尺寸一般不超过8平尺;摄影作品可在不改变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添加、删除、合成等失真处理,储存格式为jpg,大小不少于5M。
 
    (四)平面设计作品
 
    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对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起到促进作用。形式包括海报、宣传画等,存储格式为jpg,精度不低于300dpi尺寸,文件大小不少于5M。
 
    (五)视频作品
 
    反映工作或生活中节约能源的细节和点滴,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通俗幽默。形式包括动画、公益广告、微电影等,作品要求光盘刻录,存储格式为avi或mp4,其中微电影时长在8分钟以内,其他作品时长在5分钟以内。
 
三、其他事项
 
    省司法厅要求省律协选送文学作品3件,新闻3件,书画摄影3件,平面设计3件,视频2件。请各市律协、省直律所组织律师踊跃报名,积极参加,并认真做好参选作品的初选工作,将初选的作品及电子版光盘、征集活动报名表、作品汇总表,于2016年10月1日前报送省律协宣传(联络)部,省律协将挑选优秀作品报送省司法厅,同时在《陕西律师》杂志、陕西律师网和省律协微信公众平台上选登,进行宣传推介,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参选作品原则上不退稿,请自留底稿。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版权或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联 系 人:屈 凯  陈 昕
 
    联系电话:029-87442928
 
    电子邮箱:365cx@163.com
 
 
 
 
    2016年9月6日
 
】【打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