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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召开陕西省律师行业税负情况座谈会
发布日期: 2017-5-19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省律协召开陕西省律师行业税负情况座谈会
 
    随着“营改增”税改工作在律师行业不断深入和推进,特别是律师事务所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从“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的转变,使得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的税负问题愈发引起行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为了摸清目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的税负情况底数,听取陕西省律师行业税负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5月16日,省律协召开陕西省律师行业税负情况座谈会。会议由省律协副会长韩永安主持,省律协副会长窦醒亚、姚子奇、武广韬、省律协秘书长张新春、全省22家代表律师事务所主任及财务主管共47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林敏旭主任首先介绍了律师行业税负情况的大背景以及召开此次座谈会的目的,随后来自陕西省各个地市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财务主管分别从本地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基本税负情况、“营改增”后缴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从“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转变过程中的思考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交流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
 
 
    韩永安在座谈讲话中说到,省司法厅乌永陶厅长在调研时十分关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税负问题,要求省律协根据陕西律师行业的税负具体情况提出相关意见报告,我们要贯彻落实乌厅长的要求。他强调,此次座谈会要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深入了解,达成共识,形成能够真实反映陕西律师行业税负情况的相关意见报告,与税务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实现公平合法合理纳税,增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能力,规范陕西律师行业发展,为陕西实现追赶超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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