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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律协会长武广韬受邀参加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
发布日期: 2017-6-29    作者:     来源: 榆林市律师协会
 
榆林律协会长武广韬受邀参加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
 
    6月24日,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会暨民法总则实施问题研讨会在铜川市举行。根据省法学会安排,榆林律协会长、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主任武广韬与市政法委、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相关人员等近百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铜川市法学会、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等共同承办。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建军致辞。
 
 
    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名誉院长孙宪忠发表了《民法总则的制定及意义》主题演讲。论文作者在会上也进行了交流和互动。此次会议对征集到的26篇论文集集,榆林市府谷县法院梁裕雄的《民商法的连带责任研究》、神木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中心杜芳胜的《浅谈担保人债权行使担保债权的限制》论文有幸入选。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律与科学》主编韩松对会议进行了总结。
 
    为了使榆林律协正在筹办的“榆林市及周边区域律师业务培训交流会”好上加好,武广韬代表榆林律协热情邀请了孙宪忠老师来榆林为律师同仁讲学,孙老师愉快接受了邀请。
 
(榆林市律师协会  朱婷婷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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