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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党员律师的法治追求 2014-2016年度“三秦十佳律师”——刘胜利
发布日期: 2017-8-29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一个党员律师的法治追求  
2014-2016年度“三秦十佳律师”——刘胜利
 
 
    刘胜利,男,1967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执业18年,现任宝鸡律协副会长、党支部书记,陕西宝吉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曾当选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是政协宝鸡市第十二届委员、陕西省信访案件评议专家、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宝鸡市法学会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研究会副会长、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曾获陕西省优秀团干部、宝鸡市优秀律师、宝鸡市“首届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
 
 
    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刘胜利律师作为宝鸡市政协委员和市人大立法委员会咨询专家,常常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为市人大制定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立法提供可行性的咨询意见。今年初,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提高立法质量”的主题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作为省人大代表孙惜玲的法律顾问,他主动多次前往,审查孙代表的议案,为孙代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在宝鸡市每年的政协会议上,按照市局安排组织律师成立服务团,为广大委员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他始终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坚持市、区信访局和法院的信访值班,从法律层面化解矛盾,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年来,刘胜利律师参与了渭滨区、凤翔县、太白县及千阳县等近十起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信访案件调处工作,从法律角度为案件的妥善解决提供专项意见。尤其是凤翔县刘某、太白县的李某,近十年来每年至少一次进京,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当地政府只能通过发放补助缓解矛盾,2016年刘胜利律师参与后,数次自费前往,查阅卷宗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从法律和情理等方面分析阐述,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平息了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实现息诉息访、案结事了。
 
    作为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金台区政府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参与宝鸡市联盟大桥、蟠龙新区污水处理厂、金台观3期项目等多个PPP项目的评审工作,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担任铁路专支线工程、宝鸡高端装备产业园等近十家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顾问,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规范执业,打造“宝吉”律师品牌。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使刘胜利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有价值的线索,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辩护代理有理有据,“重事实、重法律”,受到委托人信赖,也得到同行的尊重,其执业能力在宝鸡地区及周边已颇有影响。2015年刘胜利律师承办的宝鸡市影响较大的未成年人赵某团伙抢劫案,杨某诉宝鸡教育学院著作权纠纷案,以其精湛的法律功底,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分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等单位办理各类案件数十起,挽回经济损失三亿余元。2016年承办的国家电网物资公司职工任某涉嫌巨额受贿案中,他查阅卷宗,会见嫌疑人,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前提下为任某辩护,既维护了任某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国家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壮大律师队伍,弘扬执业理念。培养新人,壮大律师队伍,弘扬执业新理念是刘胜利律师的执业目标,他十分关心青年律师的进步和成长,通过专题辅导、案例分析,分享办案技巧,在他的带领下,陕西宝吉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成绩斐然,从2004年的5名律师到现拥有律师及专业人员30名。他始终坚持以党建促所建,以参观赴眉战役纪念馆、爬山比赛等丰富的文体活动提高律师的凝聚力,以党员律师为骨干建立宝吉律师事务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行团队协作,建立了包括专业分工、办案流程、案件讨论、主任接待日以及完备的监督措施等在内的案件质量保证体系,满足当事人“聘请一名律师,可得全所帮助”的愿望。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正是党员律师刘胜利实干精神的体现。他坚信,通过自身亲和的人格魅力,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义无反顾坚守着自己的职业理想,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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