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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律协启动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7-11-17    作者:     来源: 安康市律师协会
  安康律协启动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督查工作
 
  11月15日,安康市律师协会在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召开动员会,启动对安康市22家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的全面监督检查工作。安康市司法局副局长梁胜新,安康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督查组全体成员30余人参加会议。史鹏会长主持会议,梁胜新副局长作动员讲话。
 
 
  安康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对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安司发〔2017〕122号),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和工作要求。此项工作安康律协专门成立督查小组,6名副会长分别担任检查组组长,3名副秘书长、16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及执业5年以上的骨干律师为督查组成员。
 
  督导检查采取律师事务所先行自查,检查组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律师事务所软、硬件建设两个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章程》、《书面合伙协议》、内部管理制度等软件建设要求,律所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情况,以及律师事务所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安康司法局梁胜新副局长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体系中重要的司法组织,是广大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行业一切工作的根基,是实现“全省先进,陕南一流”工作目标的关键枢纽。《律师法》和司法部两个管理办法,规定了律师协会和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职责,中央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意见和中省律师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实行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和司法局行政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张军部长多次强调“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把律师协会挺在前头。”落实法律政策规定,贯彻中省工作要求,组织对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是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行动,也是掌握律师事务所真实现状的工作需要,更是落实各项工作决策的现实途径。督查组履行的是安康市司法局和安康律协的双重职权,检查结果将作为律师事务所年检的依据,也是行业评优树模的依据。督查工作将于11月30日前完成,12月1日召开检查工作总结会,同时形成督查工作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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