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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成功举办《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18-4-2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省律协成功举办《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培训会
 
  3月31日,由陕西律协主办,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承办,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培训会在西安举行,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原民二庭法官林海权博士作主题讲授。省律协会长韩永安,副会长田亚强、王卫东、方燕等出席会议。来自全省各地的律师和部分法官、检察官共计15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会由省律协民事专委会主任杨硕主持。
 
 
  省律协分管民专委工作的副会长王卫东在会长致辞。王卫东表示,《民法总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民群众从事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对健全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此次培训邀请的主讲人林海权博士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参会人员要把握此次学习良机,通过培训交流使自己的办案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林海权博士从民法总则及其适用入题,解析了民法总则中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和联系,并从法律渊源与法律适用以及民事权利等方面,紧扣理论知识,结合案例分析,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会后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互动,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参训人员在日常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韩永安会长在培训总结讲话中表示,林海权博士以大量的实践与理论相融合,通过对民法、商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进一步梳理,为我们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熟练运用《民法总则》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韩会长对民专委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此次培训参会人数之多,反响之热烈,离不开民专委的积极谋划和周密组织,民专委各位律师的工作热情和为全省律师谋福利的奉献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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