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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组织省高院、省司法厅走访省律协就“律师调查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发布日期: 2019-4-4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省委政法委组织省高院、省司法厅走访省律协
 
  就“律师调查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第673号提案,4月3日下午,省委政法委牵头省高院、省司法厅有关部门领导走访省律协,就“律师调查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座谈。会议由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申月霞副调研员主持。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王钰婧,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李亮、立案庭法官助理吴琦,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倪远伟,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副会长窦醒亚、方燕、副秘书长唐宏,西安、咸阳律师协会领导及律师代表共计26人参加了座谈。
 
 
  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吴琦介绍了《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试行)》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李亮副处长介绍了《关于执行案件调查令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介绍了“律师调查令”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韩永安指出,从我省法律服务界的情况看,当前律师调查令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民法院颁发律师调查令的条件仍然不够明确、不够规范;二是律师持人民法院调查令向相关单位部门调查时,往往配合不到位;三是违反律师调查令没有明确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针对存在问题,韩会长对依法规范和正确实施律师调查令,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由省政法委牵头,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相关机关和部门参加,起草《陕西省人民法院律师调查令制度》;二是研究人民法院颁发律师调查令的适用范围;三是研究通过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和法律事实的使用范围和保密义务;四是明确规定妨害律师调查令行为为妨害司法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五是开展广泛和系统的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尊重律师调查令、协助律师调查活动的法律意识。
 
 
  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
 
  座谈会上,省律协副会长窦醒亚、方燕,咸阳市律协会长张巍宇,省律协维权委副主任万亚平、民专委主任杨硕、婚家委主任高瑾,西安律协副会长王丽萍等律师代表,围绕我省律师调查令制度的现状,结合自身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逐一发言,纷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期许各有关部门提高站位,增强认识,希望律师调查令制度在我省统一规范性施行,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省政法委、省高院、省司法厅参会领导同志,对每位律师代表的发言都进行了详细的记录,一致表示此次调研座谈收获很大,回去后将认真研究,梳理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解决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调查难、取证难问题。
 
 
  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副调研员申月霞
 
  最后,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申月霞副调研员表示,今天听了律师们的发言,很受启发。我省律师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担当社会责任中展现的使命感、责任感令人感动、使人钦佩。希望司法、行政、协会等各有关方面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加强联系,积极推动形成保障和规范并重、服务与监管同步的调查令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与完善律师执业权保障机制,提升司法效率和律师执业环境,加快法治陕西平安陕西建设,为新时代追赶超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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