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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律协召开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日期: 2020-5-8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律师协会
  陕西律协召开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5月8日中午,陕西省律师协会在线上召开七届二十四次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省律协会长韩永安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全局与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陕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体现了对陕西发展的关心重视和对家乡人民的深厚感情,对陕西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具有纲领性、战略性指导意义,也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律师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践行律师社会责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奋力谱写陕西律师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省律协工作实际,会议决定成立陕西省生态环境律师法律服务团,省律协会长韩永安任团长,副会长史鹏、秘书长张新春任副团长,成员由各市律协会长和分管副会长、省律协环境及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各市律协环资委主任组成。服务团下设办公室,省律协环资委主任师学宁任主任,环资委副主任翟社民、唐惠、姬延锋、邢鹏程担任副主任。服务团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宣讲《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制定或执行提供意见、建议;为我省生态环境的维护和修复,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服务等;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与公检法司及省级相关环境保护机构加强工作交流互动等。会议要求,各市律师协会和杨凌示范区联络组尽快成立服务分团,将成员名单报省律协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整理,编制成正式文件后印发执行。
 
  会议还听取了《陕西省<律师法>实施条例》起草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了省律协办公新址装修事宜。
 
  省律协班子全体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市律协会长或副会长、杨凌示范区联络组负责人,省律协各部室及部分专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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